个人隐私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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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瑞可利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信息杂志、互联网、移动通信以及集会活动和柜台服务等多种形式,提供人生和生活的各种场面中,企业及个人的“还未曾相遇”的机会。本公司在企业经营上要处理众多顾客和从业人员的个人信息,为此根据本公司的伦理纲领制定本方针,建立个人信息管理体制,作为企业切实作出负责任的对应。
方针1. 尽可能特定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在达到该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妥善地进行处理。为避免目的外的使用采取必要措施。
方针2. 以合法且妥当的方法获取个人信息。
方针3. 未经本人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方针4. 管理个人信息时,要努力采取防止和纠正泄漏、丢失和损坏以及其他安全管理上所需的妥善措施。
方针5. 处理个人信息时,要努力做到使提供该信息的本人能合理参与,尽可能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最新性。
方针6. 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公司内部规程,不断进行修改并予以遵守。
方针7. 设置专门窗口对应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及咨询,努力作出妥善对应。
瑞可利有限公司
代表取缔役社长 北村 吉弘
(附则)
2002年04月17日制定・施行
2003年04月02日修改
2004年04月01日修改
2005年12月15日修改
2007年06月06日修改
2008年03月05日修改 -
个人信息的处理
瑞可利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对登载本个人隐私保护对策,根据本个人隐私保护对策提供之服务(以下称“本服务”)的利用企业、合作企业、团体等(以下称“利用企业等”)及利用本服务的顾客(以下称“用户”)的隐私予以尊重,在用户个人信息(见下文定义)的管理上将小心谨慎地进行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与用户个人有关的信息,包括构成该信息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学校名称及其他可凭记述等识别该用户的内容。另外,即使仅凭该信息无法识别,但可简单地与其他信息查对,进而可识别用户个人的内容亦属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如下。不会超出使用目的使用个人信息。
A.用户个人认证及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
B.利用本服务时发生的各种联系、电子邮件杂志、DM和各种通知等的发布和寄送
C.在用户同意、申请的前提下,向利用本服务的企业、合作企业、团体等(以下称“利用企业等”)提供个人信息
D.根据属性信息、终端信息、位置信息和浏览记录等进行广告和内容等的发布、表示和本服务的提供
E.本服务的改善、新服务的开发及市场营销
F.实施宣传活动、问卷调查、监测、采访等
G.向空白电子邮件的发信人发布URL信息
H.对有关本服务的意见、咨询、口头传播投稿内容作出确认和答复
I.对利用规章等所禁止的、商用和转用目的的各种申请行为、各种重复申请、权利转让、虚假信息登录等进行调查,以及在调查的基础上对该申请内容进行详细的确认
有关收存的来自用户的收信地址信息
在本服务中,为发送用户委托的信息和商品等,会保管用户本人以外的收信地址信息。
本服务仅限为基于用户委托发送信息和商品等而使用收信地址信息,并会作为个人信息加以妥善管理。
收信地址信息的注册、变更、删除由用户自行完成,本服务运行方原则上不进行变更或删除。希望作出变更、删除的,请直接联系接受信息和商品等的用户。
如收件人对此有疑问,请联系下述个人信息管理窗口。个人信息提供的任意性
在实施本服务中,用户如不输入各个必要项目,则有可能无法享受本服务。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
本公司未经用户本人同意,原则上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特定被提供方和提供信息内容后,只有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才会提供。但在以下场合,有可能在不违反有关法规的范围内不经用户同意而提供个人信息。
A.认为用户给第三方造成不利影响时
B.为促进公众卫生的改善或儿童的健康成长特别需要,又难以得到用户本人的同意时
C.需要对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受其委托者实施法规所规定的事务提供协助,征得用户本人同意有可能给实施该事务造成影响时
D.法院、检察院、警察或与此类似的拥有权限的机关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
E.用户本人明确要求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时
F.被依法允许披露或提供时
G.因合并或其他事由承继业务时提供个人信息,在承继前的使用目的范围内处理时有关第三方提供的免责事项
在以下场合,对第三方取得个人信息,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A.用户自己利用本服务功能或其他方法,向利用企业等公开个人信息的(关于利用企业等的个人信息处理事宜,请直接咨询各利用企业)
B.由于用户在本服务中所输入的信息,致使本人被偶然特定的
C.在通过本服务链接的外部网页上,由用户提供和利用个人信息的
D.用户本人以外的人获得可识别用户个人的信息(ID和密码等)的个人信息处理的外部委托
本公司有可能委托外部实施部分或全部个人信息处理业务。本公司对被委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事宜负责。统计处理数据的使用
本公司有可能在所获得的个人信息的基础上,编制经过加工无法特定个人的统计数据。对无法特定个人的统计数据,本公司可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个人信息的变更等
原则上只有用户本人才可以要求通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出示、修改、补充或删除、停止使用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所登录的个人信息(以下称“个人信息的变更等”)。具体方法请联系下述个人信息管理窗口。但以下场合有可能不予以个人信息的变更等。
A.有可能侵害用户本人或第三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权利或利益的
B.有可能给合理实施本服务造成显著影响的
C.违反其他法规的
另外,在该个人信息的变更等需要巨额费用,以及其他难以作出个人信息的变更等的情况下,采取保护用户的权利和利益所需的代替措施时,有可能不予以个人信息的变更等。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本公司努力对用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正确的数据处理。但用户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及最新性负责。获取个人信息的微妙限制
本公司原则上不会获取包括下述内容在内的个人信息。但用户自己提供时不在此限。
A.与思想、信念及信仰有关的事项
B.种族、民族、门第、籍贯(有关所在省份的信息除外)、身体或精神障碍、犯罪史及其他构成社会歧视原因的事项
C.与劳工团结权、团体交涉及其他团体行动行为有关的事项
D.与参加集体示威行为、行使请愿权及行使其他政治权利有关的事项
E.保健医疗及性生活本人确认
本公司在会员登录各Web服务及会员利用本服务时,以及回应有关披露、修改、删除或停止使用个人信息的要求时等,根据能够识别个人的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电子邮件地址、会员编号、密码等)确认为本人。但本人以外的人获得能够识别个人的信息并加以使用的,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属性信息、终端信息、位置信息和浏览记录等的获得及使用
・关于属性信息、终端信息、位置信息和浏览记录等(以下称“浏览记录等”)中的Cookie
本公司为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提高便捷性,发布广告及取得统计数据,使用Cookie。另外,本公司有可能利用Cookie和JavaScript等技术,获得会员所提供信息中的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区等不能特定个人的属性信息(限定为与其他信息组合后仍不能特定个人的信息)和终端信息、本服务网页内的用户浏览记录(所访问的URL、内容、参照顺序等)、以及使用智能手机时的用户同意和申请的位置信息。但Cookie和浏览记录等中不含任何个人信息。另外,为了向用户发布适宜的广告,本服务利用行为定向广告服务。希望使行为定向广告服务无效的,请访问以下的opt-out页按以下步骤处理。
(用手机访问的,有可能不能使用opt-out功能)
opt-out页的URL
・关于浏览记录等中以下场合的访问记录等
本公司有可能在用户登录利用本服务时,特定个人后,使用进行该登录之前的浏览记录等对用户进行广告、内容等的发布和显示以及本服务的提供。有关这类广告等的停发事宜,请联系下述个人信息管理窗口。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个人隐私对策的变更
除法规等有规定外,本公司可随时变更个人隐私对策。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